實用連結
1.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 互動展能就業服務2. 《有能者‧聘之約章》及 共融機構嘉許計劃
3. 常見問題
Q1:展亮技能發展中心是一間甚麼機構? |
A1: 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展亮)為職業訓練局(VTC)機構成員之一,專為15歲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職業訓練,以協助他們公開就業。展亮設有三個職業訓練場地,即展亮技能發展中心(觀塘)、 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屯門)和展亮技能發展中心(薄扶林)。 |
Q2:請問展亮技能發展中心會為哪些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職業訓練? |
A2: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通常具有一項或多項學習困難的特徵 ,因而需要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展亮會為以下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職業訓練: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自閉症、聽障、智障、肢體傷殘、精神病、 特殊學習困難、言語障礙、器官殘障及視障。 |
Q3: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在展亮技能發展中心接受甚麼類型的訓練? |
A3: 展亮提供全日制職業訓練課程予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課程設計理論及實務並重,設有三大課程分流,包括商業、資訊科技和服務,並按學生個別能力和進度教授相關的職業技能。同時,學生能透過生涯規劃教育認識自己的興趣和能力,從而選擇合適自己的工作。另外,學生會被安排到與就讀課程相關的職位實習,職業輔導主任亦會因應學生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小組和活動,以增強他們的社交、協作、自我管理、溝通技巧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
Q4: 甚麼是工作實習計劃?哪些學生參與計劃? |
A4: 展亮透過與業界及社區夥伴合作,安排學生到各工商機構實習,藉以強化學生的職業技能及自信心,同時培養他們良好的工作習慣、建立積極的工作態度、認識現時的商業環境、適應實際工作的要求和僱主的期望,讓他們畢業後更能適應工作環境。 參與工作實習的學生已完成部份職業技能訓練,具備相關的工作技能及正確的工作態度。我們歡迎僱主以『工作實習』形式與我們合作,提供實習的機會予學生,同時亦為僱主提供一個有效的渠道選拔合適的僱員。 |
Q5: 參與工作實習計劃的公司是否需要和學生簽訂僱佣合約?需要給予薪金及為強積金供款嗎? |
A5: 學生工作實習並不屬於正式的聘任,因此公司無須與學生簽訂僱佣合約,強積金條例亦不適用。但是我們鼓勵公司給予學生津貼以應付日常上班的基本開支。如果僱主滿意學生的工作表現,我們希望僱主發給學生實習證書以證明學生實習期內的工作及表現。 |
Q6:如欲聘請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的學生,該如何申請? |
A6:僱主可與我們的職業輔導主任聯絡,我們將會按照要求配對合適的人選,然後安排面試等程序。 |
Q7:我沒有聘請殘疾人士的經驗,跟他們一起工作有甚麼地方需要留意或事前做準備? |
A7:學生已經接受職業訓練,基本上能掌握一定程度的工作技能、表達能力和理解力,他們均能勝任所委派的工作,和成為可信賴的僱員。平日與學生溝通只需簡單直接便可,但有時候也需要多點耐性,細心聆聽他們的需要,作出適當的肯定和鼓勵。如有問題,歡迎與職業輔導主任聯絡 |
Q8:有甚麼小貼士可讓我們跟展亮的實習生/畢業生合作愉快? |
A8: 僱主、上司或工作伙伴可以給予展亮的實習生或畢業生明確的指示 (工作列表、時間表等)、重覆講述有關工作的要求及標準、按部就班的工作示範,量才而用,便能愉快地合作。同時,歡迎僱主與職業輔導主任保持緊密聯絡,他們會提供適切的就業輔導及跟進服務。安排面試等程序。 |
Q9:甚麼是就業跟進服務? |
A9: 中心會為進行工作實習/試工的學生提供就業跟進服務。職業輔導主任會因應個別學生之經驗、技能、性格及就業意向,協助求職學生選配市場上合適的工作職位,以及跟進學生於工作實習/試工期間的適應及提供就業輔導,並同時與其上司溝通,了解學生於工作上的表現,從而提供協助。 |
Q10: 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為僱主提供的服務是否收費? |
A10:我們為僱主和學生提供的工作實習和就業配對服務都是免費的。我們希望僱主能夠提供工作實習機會和職位空缺予展亮的學生,讓他們融入社會,發揮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