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
職業訓練局現正推行汽車業過往資歷認可,現誠邀合資格人士出任過往資歷認可評核員,執行過往資歷認可資歷級別第三至四級的評估工作。獲委任之評核員需負責執行下列職務: |
(a) |
按指引及程式執行過往資歷認可的評估工作及提交評估紀錄和報告; |
(b) |
參與評核員內部會議、檢討會和分享會; |
(c) |
協助檢討及改善評估方法、內容及程式;及 |
(d) |
評核能力單元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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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汽車檢驗(資歷級別第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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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汽車檢驗監控(資歷級別第四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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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汽車廢氣排放檢驗(資歷級別第四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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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需具備下列專業資歷要求: |
(a) |
(i) |
持有工程相關學位或同等的專業資歷,及有不少於六年的相關工作經驗;或 |
(ii) |
持有工程或相關的高級文憑,或同等專業資歷,及有不少於十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
(b) |
需持有職安局發出之安全健康督導員(汽車維修業)綜合證書或同等資歷; |
(c) |
汽車業相關環保法規的進修紀錄; |
(d) |
須通過技能測試;及 |
(e) |
能操流利粵語和書寫中文、具備良好的溝通及表達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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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
以上職位之職級為「教導員」。 |
(2) |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a)所述之條件,但具有(i)工程相關的文憑及有不少於十年的相關工作經驗;或(ii)工程相關證書或高級證書或學徒訓練,及有不少於十五年的相關工作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則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四級的相關學歷; |
(3) |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
(4) |
申請人需提交所需資歷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必須列明與汽車業相關的工作範疇及經驗。 |
(5) |
評核員必須出席評核員培訓班方可獲正式委任。 |
(6) |
評估時間按實際需要而定,酬金會按評估方法及資歷級別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