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训练局承诺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保护个人资料私隐。为此,VTC会采取切实可行步骤,确保依照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关私隐丶保密及保安条文的标准处理一切个人资料。
VTC持有的个人资料分为以下三大类别: 学生及校友纪录 – 包括每一名正在或曾经就读由VTC所办或与其他教育机构及团体合办的课程的学生的个人资料丶学业纪录及取得的资历等; 人事纪录 – 包括每一名正在或曾经受雇於VTC的雇员的个人资料丶工作记录丶薪津细节丶付款纪录丶福利丶工作表现评核等; 其他纪录– 包括行政及营运档案丶个别人士因应VTC课程招生丶招聘职位丶推广及培训活动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以及公众查询等资料。
VTC只会根据在向你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所提供的有关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或按照你所同意,来使用丶处理丶保存丶披露及转移所持有的所有个人资料。 VTC使用各类别个人资料,目的大致如下: 学生及校友纪录–为学务及行政支援之用;包括入学登记丶学历资格丶学生奖学金及经济援助丶学生辅导及事业发展丶校友事务等。 雇员人事纪录 –为人力资源管理之用;包括员工聘任丶福利及工作表现评核等。 其他纪录 – 视乎该等纪录的性质作各种不同用途,包括办事处职务及活动方面的行政工作丶就政策或营运事宜徵询意见丶处理入学及职位申请丶推广及培训活动丶购置服务丶处理公众查询和收集个人资料指明用途。
VTC可能会把你的个人资料披露及/或转移予任何VTC辖下的机构成员及/或院校,以及根据在向你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所提供的有关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中所订明的任何第三方,例如政府部门丶团体丶机构丶代理丶服务供应商。 任何获VTC披露及/或转移你的个人资料的第三方均有责任将你的个人资料保密,并只作在向你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由我们所提供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中所允许的用途。
VTC 采取适当措施,将所持有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丶完整性及关连性保持在合理水平,以符合个人资料收集用途。VTC致力将你的资料保持准确及最新,惟仍有赖你向我们披露所有重要资料和通知我们有关该些资料的任何错误或变更。 VTC会在贯彻资料被收集的目的 (或直接相关目的) 或任何其他已获得你同意的目的所需的时间内保留你的个人资料。
VTC采取适当步骤保障所持个人资料,以免遗失和未经准许之下查阅丶使用丶修改或披露。
你可以查阅丶更新或改正VTC所持有的个人资料。请将相关要求送交在向你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中所载的联络人。 另外,你亦可以透过电邮vtcmailbox@vtc.edu.hk丶传真(852) 2838 0667或邮寄方式提出要求,邮寄地址及联络人如下: 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7楼 个人资料 (私隐)主任 为保障你的私隐及身分,VTC会以合理的步骤核实身分,以便处理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 备注: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私隐政策声明中,"VTC"是指职业训练局丶其辖下的机构成员及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