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上课安排 这指引列明台风1或暴雨警告期间,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丶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丶工商资讯学院丶卓越培训发展中心丶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丶中华厨艺学院丶海事训练学院丶青年学院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的上课及考试安排。请注意,教育局的公布只适用於邱子文高中学校。 高峰进修学院的课堂及考试安排,请浏览学院网页。 |
台风 台风袭港期间,安排大致如下: |
台风信号 |
安排事宜 |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香港知专设计学院 / 工商资讯学院 /卓越培训发展中心 / 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 / 中华厨艺学院 / 海事训练学院 / 青年学院 |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 | |
一号台风信号 | 照常上课 | 照常上课 |
三号台风信号 | 照常上课 | 全日停课 |
(a) 上午六时十五分悬挂或仍然生效 | ||
(b) 上课 / 考试*期间悬挂 | 即时终止在该时段进行的课堂或考试* | |
八号预警2/ 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 | 全日停课 | |
(a) 上午六时十五分至十一时前悬挂或仍然生效 | 上午停课(即取消在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三十分的课堂或考试*) | |
(b) 上午十一时至下午四时前悬挂或仍然生效 | 下午停课(即取消在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三十分的课堂或考试*) | |
(c) 下午四时或以後悬挂或仍然生效 | 晚上停课(即取消在下午六时三十分或以後的课堂或考试*) | |
(d) 上课 / 考试*期间悬挂 | 即时终止在该时段进行的课堂或考试* | |
(e) 考试开始前悬挂 | 在该时段举行的考试*将会延期 | |
改挂三号或以下台风信号或除下所有台风信号 | 若路面或其他情况许可,恢复在下一时段进行的所有课堂或考试* | 当天继续停课 |
*考试指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丶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丶工商资讯学院丶卓越培训发展中心丶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丶中华厨艺学院丶海事训练学院丶青年学院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校内考试。 1. 「台风」亦指「热带气旋」。 2. 在上课时间内台风袭港,如香港天文台在发出八号台风信号前两个小时内会发出预警(即八号预警)。 |
在上课时间内台风袭港 如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预警,学院 / 中心所有课堂 / 活动(包括考试*)会即时暂停。 |
暴雨 香港天文台发出暴雨警告信号期间,安排大致如下: |
暴雨 |
安排事宜 |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香港知专设计学院 / 工商资讯学院 /卓越培训发展中心 / 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 / 中华厨艺学院 / 海事训练学院 / 青年学院 |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 | |
黄色暴雨警告 | 照常上课 | 照常上课 |
红色/黑色暴雨警告 | 全日停课 | |
(a) 上午六时十五分至十一时前发出或仍然生效 | 上午停课(即取消在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三十分的课堂或考试*) | |
(b) 上午十一时至下午四时前发出或仍然生效 | 下午停课(即取消在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三十分的课堂或考试*) | |
(c) 下午四时或以後发出或仍然生效 | 晚上停课(即取消在下午六时三十分或以後的课堂或考试*) | |
(d) 上课 / 考试*期间发出 |
所有课堂或考试*(在户外举行者除外)应继续进行。在课堂或考试*结束时,若已到放学时间,而红色 /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仍然生效,则会在安全情况下才让学生 / 学员回家(或残疾学员的宿舍)。 注意:若由於上课时间表安排的差异,学生 / 学员当时尚未返抵学校 / 中心,应留在家中或在安全地方暂避。如课堂或考试*在户外举行,在场负责的教职员会即时终止活动,并安排所有学生 / 学员在安全地方暂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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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考试*开始前发出 | 在该时段举行的考试*将会延期。 | |
改发黄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取消所有信号 | 若路面或其他情况许可,恢复在下一时段进行的所有课堂或考试* | 当天继续停课 |
*考试指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丶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丶工商资讯学院丶卓越培训发展中心丶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丶中华厨艺学院丶海事训练学院丶青年学院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校内考试。 |
职业训练局宣布停课/复课及延期/如期考试 职业训练局会透过电台丶电视公布上课丶原定考试或其他方面的安排。 有关公布会尽可能在下列时间播出: (a) 上午课堂 - 上午六时十五分 (b) 下午课堂 - 上午十一时 (c) 晚间课堂 - 下午四时 如无公布,则遵照上表安排,惟须注意,教育局的公布并不适用於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丶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丶工商资讯学院丶卓越培训发展中心丶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丶中华厨艺学院丶海事训练学院丶青年学院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 如情况许可,有关停课/复课及延期/如期考试的公布,亦上载本局网页(www.vtc.edu.hk)。 台风信号或暴雨警告除下後,学生和家长应考虑当时个别地区的天气丶路面丶斜坡及交通情况,自行决定应否回校上课或考试。住所偏远的学生在这些情况下迟到,将不会受到处分。 职业训练局 200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