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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舍监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屯门)
     
    参考编号 : C/SSC_TM/SWA/11/24-AP2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为职业训练局辖下的机构成员,致力为15岁或以上被评估为有公开就业潜能的残疾人士,在关爱的学习环境中,提供职业训练及辅助服务,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及协助他们融入社会。
     
    主要职责
    (a) 协助管理学生宿舍及处理相关日常行政工作;
    (b) 负责督导福利工作员和保健员工作,并与训练和辅导人员合作,处理宿生的福利与训练事务;
    (c) 协助推行及跟进宿生的全人发展计划;
    (d) 协助编制财政预算及有效地使用拨款;
    (e) 协助部门举办员工训练和发展计划;及
    (f) 协助筹划宿舍的新工作项目。
     
    入职条件
    (a) 持有认可的社会工作文凭;
    (b) 已根据《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第505章) 注册为注册社会工作者;
    (c)
    (d)
    具院舍工作经验者可获优先考虑;
    具良好人际关系技巧丶解决问题及建设团队的能力;及
    (e) 具良好中丶英文沟通及书写能力。
       
     
    备注
    (1)
    (2)
    上述职位之职级为「社会工作助理」。
    获取录的申请人必须轮班工作(包括通宵更)或在正常办公时间外工作。
    (3) 本局已采用香港警务处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准雇员须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阶段进行有关查核。


    申请办法
    填妥的申请表格 [VTC-1 (Rev. 6/2024)] 连同个人履历,须电邮至vtchro-job@vtc.edu.hk。请在电邮标题注明所申请的职位及参考编号。
     
    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填妥的申请表 (VTC-1) 和个人履历应合并为一个PDF 格式的文件,总文件大小在10MB 以下。
    (2) 文件名称应为「申请人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CHAN Tai Man.pdf」。
    (3) 邮件主旨请注明「申请助理舍监(C/SSC_TM/SWA/11/24-AP2)」。
    (4) 其他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复印本请按要求於稍後提交。
     
    截止申请日期:202412月5
     
    如在截止申请後的十星期内未有收到面试通知,即表示这项申请不获接纳。
     
    本局保留不填补上述职位的权利。
     
    申请人的资料只会用於有关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及将会在十二个月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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